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秀屿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醉驾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被判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拘役缓刑四个月,两月10月20日,秀屿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首例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醉驾这是被判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秀屿区审结的拘役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
(作者:汽车电瓶)